地市级电台要变舆论监督为舆论引导
新闻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的一想重要功能,而社会宣传效果则是衡量新闻舆论监督是否有效的唯一标准。因此,传统的宣传思路和报道模式已远远不能适应新时期新形势的新要求,作为地市级广播电台在开展新闻宣传,尤其是新闻舆论监督时,更要从思想上适应形势,从根本上彻底转变观念,变舆论监督为舆论引导,变“纠察队”为“防疫站”,在新闻舆论监督的社会效益上动脑筋下功夫。
新闻舆论监督所面临的尴尬
近年来,随着新闻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新闻舆论监督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和地位日渐重要。尤其时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发挥了很大的凝聚和振奋人心的效应。然而,曾几何时,新闻单位的舆论监督确陷入了一种欲罢不能,欲做却难的境地。这种无奈和尴尬的背后时一张无形却有力的“社会关照网”。现实中,往往是记者采访尚未回到单位,以各种理由和借口当“说客”的电话已经到了主管领导的办公室,记者风尘未洗,稿子已被“枪毙”。透过现象看本质,我们不难发现,在这张无形的“社会关照网”的下面隐藏着各种心态:不少被批评单位害怕举一反三,“一个萝卜带出泥”影响单位形象不说,处理领导事大;被监督单位的主管领导更是一百个不情愿,极力袒护,担心连累自己;作为同级党委政府则更多的事从地区形象和地域发展考虑,能压则压,能包则包,实在盖不住的大事轻描淡写,小事瞒天过海。种种护犊之心和地方保护注意既不利于干部成长,更无益于工作大局,严重点讲会影响党群、干群关系。虽然如此,不少媒体依然把加大批评力度,作为提高自身的知名度,吸引受众的重要手段和途径。
批评报道难做,地市级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更难。为了少惹麻烦,减少新闻官司,有的媒体甚至放弃了舆论监督这一有利武器。把精力更多的放在了会议报道和“唱赞歌”上,久而久之,这些媒体失去的不仅仅事受众。由此可见,新闻舆论监督不在困境中求生存,就要在新一轮的困境中被“阉割”。没有行之有效的舆论监督,新闻媒体就无法适应新形势的挑战,就无法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
电台在新闻舆论监督中的优势和挑战
从延安窑洞到硝烟弥漫的战场,从广播站到广播电台,电台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在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都发挥了巨大作用。然而,曾几何时,广播电台却陷入了空前的无奈和困惑,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给广播事业的二次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数字化技术的广泛应用和全新的节目设置,给新时期的广播事业注入了强劲的活力,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广播给后来居上的电视无论是从发展态势,还是从节目包装和运作上,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压力和紧迫感。
与其它媒体相比较,广播电台具有三大优势,即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和听众便于参与。换句话讲,电台在实施新闻舆论监督中面临的劣势与优势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那么,市级电台如何实施行之有效的新闻舆论监督?窃以为:
实施新闻舆论监督,在思想观念上要走出重监督轻引导,甚至只监督不引导的误区。
近些年,由于种种原因地市级广播电台的舆论监督一直处于一种“零界”状态,或者是一种“无作为”状态,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除了媒体客观上的一些因素外,主要还是因为我们主观上在运作中(宣传形态上)出现偏差所致。或者说是在照本宣科,以己之短与其它媒体所长相比,只把脉不开药方,或者说事东一锒头西一棒子,毫无计划和连续性所言。长期以往的恶性循环,直接导致了地市级电台舆论监督的无效和弱化。
改变传统的舆论监督的态势,最大限度地发挥广播电台受众便于参与的优势,用舆论引导更好的实施舆论监督,让当事人现身说法,让群众走进直播间,专家点评,适时总结,把专题和个案监督变为话题公开讨论和引导,把新闻直播间变成一个增强人民群众“免疫力”的“防疫站”。
因此,实施新闻舆论监督,在选题上应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
第一:看一看所选话题,是否作到了有利于社会稳定这个大前提。地市级电台有别于中省台的最大特点是最容易掌握第一手资料,最容易听到人民群众的呼声,最容易接近受众。因此,如果选题不当,或偏听偏信,或盲目介入,很容易引起不良的社会宣传效果,甚至会给党和政府的工作造成被动。
第二,看一看所选话题,是否遵循了具有普遍性这个原则。新闻舆论监督的目的在于推动和改进工作。如果所选话题缺乏普遍意义,往往会事倍功半,收不到预期的宣传效果。反之,不仅可以帮助被批评单位改进工作,而且,还可以在社会上产生巨大的教化效能。
第三,看一看所选话题,是否具备了贴近社会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要求。广播不像报刊,可以给受众较长时间的阅读和思考的空间,也不像电视那样图声并茂,形象直观;一听而过,不留半点痕迹,基于此,广播电台在选题时,一定要具备“三切近”,只有这样,才能引起受众的共鸣和参与,才能达到预期的社会宣传效果。
实施新闻舆论监督,还要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一是主持人(记者)要处理好舆论引导与群众要求的关系,用受众喜闻乐见的节目形式和主持风格,依法依理,帮助群众明辨是非,增强节目的思辩性,做到既疏又导,摒弃以往那种“包打天下”的观念。
二是主持人(记者)要处理好事件真实与历史真实的关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抢不炒不掩,不以偏盖全,从宏观上把握舆论监督的主题。
三是主持人(记者)要处理好热线直播与追踪采访的关系。当前不少地市台都开设了话题类热线直播节目,有些话题,嘉宾在节目中都可解答,或者通过电话直通有关部门给予妥善处理。但有些话题,由于不宜公开讨论,或者被批评单位不愿意配合,那么节目之后,记者应主动出击,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处理。处理结果,在下一期节目中应辟出时间,向受众给予通报。这样,既可以履行舆论监督的职能,又达到了稳定大局的目的。
中宣部副部长、国家广电总局局长徐光春曾就新闻单位开展舆论监督提出了七条要求:即一要坚持真理,出以公心。二要服务大局,改进工作。三要实事求是,把握好度。四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五要字斟句酌,严密无隙。避免因措词不当,表述不妥,被人抓住把柄,做反面文章。六要有法可依,有据可察。从工作之初,就要有“吃官司”的准备,千方百计做到自己监督的内容符合法律,有根有据。七要积极引导,善始善终。
综上所述,广播电台,尤其是地市级电台的舆论监督,从某种意义上讲,监督是否有效比批评报道难做,更为现实。所以,新闻监督,光靠激情不行,要讲原则、讲策略、讲艺术、讲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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