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14号,听众黄先生反映,他4月13号用农用车拉沙子时,被高新交警大队以违反《交通安全法》第48条、第90条规定为由,处以100元的罚款,开具简易程序处罚裁决书的是一名协警,他认为不合理。
记者联系了高新交警大队。经调查,黄先生违反了《交通安全法》第48条“机动车载物不得遗洒、飘散载重物”的规定。因此依据第90条对其处以100元的罚款。另据了解,处罚当场共有三人,除全责涛一人为协警外,其余两人均为正式警务人员。同时良田中队队长余建波当时也在场,处罚程序并不违法。
在此我们栏目也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知法守法,依法上路、文明驾驶。
2、4月16号,听众张女士反映,她是城区小堡子村的租房户,日常生活用电每度电0.8元。她认为电价高不合理。
市供电局回复,经调查,供电局对小堡子村的电费收取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每度电按居民生活电价0.4983元每度收取,房东收张女士0.8元/度,是房东自己的行为。记者随后联系了市物价局工价科王科长。他回复,房东对张女士收取0.8元/度,可能是由于公共设施用电公摊所致,对增加公摊后的电价目前物价部门没有限价标准。对于此事,我们建议张女士与房东协商解决。
3、听众秦先生反映,向阳办农园新村4组电网改造费用已经缴了,但电网改造却一直没有动工。
市供电局回复,该电网改造项目已列入计划,待省公司网改招标材料到位后立即实施。
4、河西乡张嘴村李家坡组村民李先生反映,本村村民用电电价0.7元/度。
向阳供电所由所长牵头,成立三人调查小组到李家坡组向用户就有关问题进行解释,并向我们栏目做出以下回复:该组线路没有进行0.4KV农网改造,线路设备资产为村组所有,现仍为村组管理。他们按照规定对村组执行农村综合分类电价:0.4983元/度。因线路设备、村组管理等原因造成村组向村民执行电价为0.7元/度。今年3月16号,向阳供电所已经按照局农电科要求将该组农网改造预算工程上报,上级批准后经组织实施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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