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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关于开展向地震灾区捐款活动的通知 |
5月13日晚,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关于开展向地震灾区捐款活动的通知:
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强烈地震。灾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要求全力以赴抗震救灾。市委、市政府按照中央《通知》要求,迅速安排。市委书记梁凤民、市长徐新荣立即做出重要指示,要求采取紧急措施,切实做好防震、抗震救灾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了支持灾区人民抗震救灾,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市机关干部、广大市民,怀着深厚的友情向灾区捐款,帮助灾区人民克服困难,重建家园。现就捐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接此通知后,要迅速行动起来,立即做出具体安排,抓紧开展向灾区捐款活动。
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的捐款活动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接受的捐款统一造册后交市救灾募捐办公室。
三、各县市区的救灾捐款活动,由县市区统一组织,中、省驻渭单位统一参加所在县市区的捐款活动,捐赠款由县市区民政局统一接受。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及时将捐款情况报市救灾募捐办公室。
四、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捐款活动的顺利实施。
五、各新闻媒体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踊跃向灾区人民群众奉献爱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加强对救灾捐赠活动的管理,除各级民政部门、红十字会、慈善协会外,未经民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社会上开展任何形式的捐赠活动。
市救灾募捐办公室联系电话:2109078 13909131803(渭南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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